第七十一章 合理的分配-《我的纯真年代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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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强点了根烟,琢磨了半天忽然说道:“我觉着你分的不对!”
“怎么不对?”
“你看,咱们哥仨的钱做了大力海苔这东西挣了六十万,对吧!”
“对!”
“那八百万,是你把大力海苔卖了挣的,对吧!”
“对呀!”李浩不明白,方强要干嘛。
“那咱们哥仨要分钱,就得分卖大力海苔那六十万。至于那八百万卖大力海苔的钱,那是你脑子里出的点子,理应归你。”
方强的话里面充满了逻辑混乱,可李浩还是听懂了。
他主张分掉实际销售大力海苔赚取的六十万利润,因为这些东西是拿着哥仨的钱做出来的。
而大力海苔这个创意和品牌,是李浩想出来的,所以这八百万要归李浩所有。
对于李浩来说,这是一个相当合理的方案。
太合理了!
问题是这样对兄弟们是否合理,尤其是周宝华。当初是说好了,兄弟几个合伙做买卖。虽然周宝华没参与,可当初人家可是把真金白银留在这里。
两世为人,李浩更加重视这些兄弟。上辈子最困难的时候,家里亲戚都没有伸出援手,帮助自己的只有这些战友们。
做生意失败,连吃饭都成问题。远在黑龙江的周宝华知道后,专程跑过来找到李浩,要带着他去黑龙江,说只要自己家里有一口绝对不让李浩饿着。
如果不是老爸老妈年纪大了,李浩真的想跟他去黑龙江。
临走时,周宝华悄悄在枕头下面留了一万块钱。也正是那一万块钱,帮助李浩度过了人生中的最大难关。
他自己也不过就是个小事业单位的办事员,一个月几千块钱工资,没有任何灰色收入。他有自己的老婆孩子要养,还有老爹老妈要孝顺。一万块钱,对于他来说也是个不小的数目。
东北人有个坏习惯,对契约精神的严重不尊重。好多合伙做生意的朋友,甚至是亲兄弟姐妹,情谊在利益面前往往被轻易摧毁。无视事前订好的规则,更是比比皆是。
这中间诞生了无数狗血剧情,看得人唏嘘叹惋。
李浩不想兄弟们的情谊变质,不管是前生还是今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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