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对薄公堂-《大明文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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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民林延潮,乃洪塘乡永安里洪山村人士,现在社学读书两年,先父是庆隆年间的秀才,讳定。”
周知县听说是秀才子弟,微微颔首,仔细看去不由道:“这不是洪塘社学那个少年,你怎么来与本乡里长打官司了?”
林延潮心底一块石头落下,他之前还生怕周知县,认不出自己来,故意穿着那日在社学见胡提学的旧衣来。一旁谢总甲却是脸色大变,他反复打量林延潮,心底有种坏事的感觉。
林延潮答道:“承蒙老父母惦记,里长谢家本为亲家,祖父闻亲家指使长媳,无中生有向衙门告状,气得五内俱焚。孙儿担心祖父身子,故而代祖父应讯!”
谢总甲心底大骂,好个卑鄙的小童,还未开审,就给自己抹黑。而一旁围观的百姓,也是议论纷纷,一是赞林延潮有孝心,二是担心林延潮一个孩童,怎么与一个大人对薄公堂,这不是以大欺小。
林延潮听得议论,微微一笑,一来强调孙子替祖父应讯,这是孝道之举,二来暗批媳妇告丈夫,公公,违背了夫为妻纲,父为子纲的道理。参考之前子告父的例子,自己没打官司,就先操了三分胜算,这就是道德上的优势。
百姓,书吏们开始议论纷纷,舆论都已是偏向了林延潮这一边。
周知县倒是没有露出偏袒的意思,只是淡淡地道:“谢家是否无中生有,诬告你祖父,本官自有论断,你爹是秀才,起身回话吧!”
林延潮站起身。
“将谢家的告状,念给他们听。”
一旁执笔书办,摊开状纸朗声念起。
……民妇过门之后,饱受欺凌,嫌其貌丑如山鬼,叱辱常闻,日犹未午,已嫌午饭失时,起尚平明,已嗔晨兴过夜,如斯种种,不可枚举……
……面上之抓横累累,臂间之青块棱棱。每遭毒打,唯有号呼。邻人闻之酸心,过客因之下泪……
……谁无儿女,宁无伤心……
官司胜负,状词占了七分,这也就是古代讼师不用出庭辩护,也能帮人打赢官司的把握所在。林延潮听来,状词一字一句极为诛心,而且还相当有文采,真不愧为能排进省城五个手指头的讼师。
一旁不明真相的群众,有几人开始义愤填膺,至于没义愤填膺,也只是文化太低,听不懂而已。
“谁家女儿嫁给他们家,真是倒了大霉了。”
“县尊老爷,要为民住持公道!”
若非之前林延潮营造的道德优势,百姓们早就一面倒的支持起谢家一方了。
大伯已是忍不住道:“这简直一派胡言,无一句属实啊!爹,潮囝怎么不申辩啊。”
林高著道:“亏你还是衙门帮闲的,这都不知道,现在申辩就是咆哮公堂,直接打班子。你看潮囝多有静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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