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酒铺-《从骊珠入腹当龙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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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顺无奈摊摊手,目不斜视,坐怀不乱,那是柳下惠。
“谁让萱娘长得这般好看。”
张顺笑嘻嘻说了句,接着道:“萱娘现在不认得不打紧,往后我常来酒铺,再不认得就说不过去了。”
萱娘抛了一個落在不知肉味的渔夫眼中尽显妖娆的白眼,与相识的于来福打了一声照顾,嘱咐闺女两声,端菜去了。
张顺抿上一口酒水,哈了一声,对着过来的骆姗笑道:“骆姑娘,劳烦上一碟花生,一碟狗肉。”
骆姗上下打量一眼张顺,仿佛在质疑。
寻常而言,一碟花生或一碟蚕豆仅需一文钱即可,而一碟狗肉,则需十文钱才够,一般渔民到此,可不会点羊猪等肉,倒是会点便宜的油炸小白条,毕竟依傍大湖,小鱼便宜。
可对张顺而言,眼下这身子骨实在太瘦,弱不经风,急需进补,养好体魄。
有虾兵捕鱼,往后再加自己,进项攒钱慢慢来。
张顺在柜台排开十四文铜钱,笑着重复道:“骆姑娘,劳烦一碟花生,一碟狗肉。”
骆姗冷哼一声,去往后厨。
毛头小子在她面前装大尾巴狼,分明兜里没多少钱,非要充门面,这样的人她见得不少,往常还会委婉地给人一个台阶下,但这小子,油腔滑调,平白惹人心烦,她才不会多出一言。
欠饿几天,才知可贵两字。
张顺与于来福碰了一碗,转过身,双臂后撑着柜台,一同瞥向萱娘,“来福,萱娘一个弱女子领着个半大闺女在这,常大、白狗毛这些渔霸、恶吏,没人垂涎这朵妖艳的鲜花?”
于来福混迹此处更久,知晓更多,抿了一口酒道:“怎么不垂涎?只是萱娘不好惹。
萱娘亡夫曾在军队任职,有些人脉,有位拜把子是城里的人,听说身份不低,发下话来,敢招萱娘的货色掂量掂量自己脑袋几斤几两,所以这才没人敢动……”
前身孤僻,对于周遭任何事所知甚少,张顺之所以会和这位于来福成为好友,是因来福消息灵通,吉云埠口的事,如数家珍,能够一一说出。
骆姗端着两个盘子走来,将花生、狗肉放在柜台。
张顺从一侧抽出筷子,递给于来福一双,“来福,吃。”
于来福摆摆手,“顺子你脸色苍白,该多吃肉补补,我就不吃了。”
于来福与张顺一样,孤家寡人一个,他捕鱼手艺更为精湛,每次收获不小,不过正攒钱讨婆娘,可不能大手大脚。
本地贫民婚配,聘礼少说得四五两银子,一两银子值一千铜钱,铜板也值钱,这几贯钱没个几年可积攒不起来。
渔民赚得辛苦钱,只能从日常开支中一枚枚抠。
张顺没再客气,喝酒吃菜,风卷残云。
骆姗来往后厨与大厅,笑呵呵着与铺子里的熟人打着招呼。
酒客和骆姗说话,与萱娘言谈不同,没裹甚么带腥的荤话。
骆姗忙完后,返回柜台,一张笑脸淡去,冷哼一声,不假辞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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