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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墅的钥匙放在那行李里。”
“什么?”田春达提高了嗓门。假如她说的是事实的话,那她的钥匙是和行李一起被锁在车站的存放柜里。同时,她又说是把存放柜的钥匙丢失了。
“存放柜,请求存放柜管理员配把钥匙不就打开了吗?”本来是追查别墅的钥匙,可是不知不觉间查问起存放柜的钥匙来了。
“钥匙号码我记得,如果交上赔偿费,他们是会给打开的。不过我没去,一直存放到今天。假如中途去开的话,存放天数在存放柜的表示窗上有表示,一看天数,就知道应该付多少存放费。”
她的说话听起来仿佛若无其事,但实际上是在明确地为自己表白。存放柜的表示窗上指示着存放天数,一看那数字,就知道行李存放了多少天数,这可以证明在这期间内,没有动过行李。夫人说,她是在三四天前把行李存放在存放柜里,并且,别墅的钥匙也在那行李中,这是为了证明高卓夫人没有拿着别墅的钥匙。没有钥匙,董原死了之后,当然也就不能把别墅从外面锁起来了。
“你另外还有没有钥匙?”
“没有了。”对方的回答很干脆,语气里可以说是充满着自信。
“再问一个问题作参考。昨天夜里的同窗会之后,你是从会馆直接回家的吗?”
“不。我们都是好久没见面的好朋友。由于一起聊的时间太晚了,结果没能回去,就在会馆里住了一宿。”
“住在会馆里?”
“是的。反正回家丈夫也不在家,我觉得倒不如和久别的朋友尽情地玩上一宿。”
假如这是真的,很明显,她不在现场的证明是充分的。首先,她的钥匙存放在车站的存放柜里,这证明她不可能把别墅锁上后逃出来;现在,她又有了不在现场的证明,说明她不能往复现场一趟。
难道她就没有值得怀疑的地方了吗?她提供的对象,一是车站寄存行李的存放柜,二是她的同学,如果向这两方面作调查,马上就可证实她没有撒谎。
可是,她和金武说的不一致,这又怎么解释呢?让两人对质当然是可以的,但这种作法应该放在以后。不管怎么说,金武更值得怀疑。
“存放柜里的行李就那样放在那里可以吗?我们也要求存放柜管理员不要开。里面没有目前必须用的物品吗?”田春达的语调中含有让对方不要发牢骚的意思,因为行李已经存放到现在没动了。如果对她再有什么打算的话,不能预先让她有准备的余地,否则的话,她还能制造出更多自己无罪的证据。
“可以。可是那怎么……”她的话听起来很象是在装胡涂。这也许是因为已经在以怀疑的心理对待她。可不能抱着过于先入为主的观点不放呀!田春达一边警告着自己,一边说:“这是搜查的必要。你的行李就交给我们吧,请你一定协助。一会儿,为了把尸体搬出来,不得不把你别墅的窗户打碎。夫人,也希望你尽早到这里来。”
“知道啦,我马上就去。”金武此时正在别的房间里。田春达挂断了电话就到那个房间找他去了。
“金武先生,你若是撒谎不说实话,可就麻烦大了。”田春达说。
“撒谎?我撒什么谎啦?”从他反问的表情来看,感觉不出他有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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