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纯洁的年代啊-《纨绔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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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以后,她还会不会忙于生意……

    有自己这么一个重生人氏在,凭着先知先觉的优势,艾玉杰不敢说当个世界首富,那在中国,也得是数一数二的有钱人吧?

    至于第一首富么,艾玉杰想都不用想,那人除了范思哲还能有谁?

    这丫的,现在好象也快十岁了吧,比自己早重生两年,他的积累资金怕是已经很雄厚了吧?就是不知道这丫还会不会那么努力的赚钱去了,毕竟,人家重生的可不是一次,而是两次。

    活了三世,这,范思哲怕是也早就腻歪了吧?

    继续坐在自行车的后坐上,艾玉杰心里却是急了,决定今天晚上就开始回去写歌,哦不,应该是剁歌那种非常无耻的行为。

    靠,我怎么无耻了,人家自己还写不出来呢,怎么能算无耻呢?

    词艾玉杰是知道的,可是曲,艾玉杰却是七窍通了六窍,还就是一窍不通。但是这不是问题,自己只出词,不出曲,搞个磁带什么的,自己唱上那么一遍,录下来便是了。

    自己家里,好象是有个录音机的,待回去好好的找找看。

    吃过晚饭,艾玉杰每次都要上楼去看看自己的妹妹,看着小家伙熟睡的样子,艾玉杰心里就感到非常的满足。

    我了个草,哥现在也有妹妹了。

    只是,这妹妹可不会喊自己哥,只会喊自己姐。

    唉唉唉,这事儿弄的。

    看完妹妹,艾玉杰就回自己的房间去了。

    看着手中的铅笔,艾玉杰的嘴角就不禁微微上翘。

    现在的世界,是多么的纯洁啊。巫,在这个纯洁的年代,代表的就是右铅笔仅此而已,而菊花,也还是那菊花,并不是人身上的某个部位酬

    胡思乱想一阵,艾玉杰这才揉了揉自己的小脸,将铅笔挂在粉嫩的小嘴儿上,纠结着自己要写些什么歌,对了,不是有一首歌叫《我叫纠结伦》吗,只要自己把这首歌里的歌名写下来,不就ok了?

    至于纠结伦这首歌么,还是算了,谁知道自己倒窃的这些歌给哪个歌手唱,所以还是不割窃人家网络上的吧。

    网络歌曲,对啊,我怎么把这个忘了!

    什么两只蝴蝶呀,月亮之上啦,河漉月色啦,这在后世不是都很火的嘛!

    嘿嘿,想不到我还有做作词人的潜力,哈哈,要是把自己的名字给弄上去,那唱歌的那些歌手们,还不把本少顶礼膜拜?

    林夕大师碰到我,说不定也得仰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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