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2、案件调查进行时2-《以女为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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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报告说:十三日早晨,东郊惠民路派出所收到了一个遗失的手提包。是小学五年级的一个小女孩上学路过惠民路附近的一个贮煤场时捡到的。手提包是皮质方型黑色的,里面装有钱包、香烟、打火机、手纸等物品。钱包里是空的,并没有发现名片。派出所的警察以为这个手提包与此案无关,就没有向刑警支队报告。这是一个刑警来到惠民路派出所调查贮煤场的情况时问出来的。
重案一组马上将手提包拿来,并把孟祥宇妻子也传来辨认手提包。
“确实是我丈夫的。”孟祥宇妻子肯定地说。
“你丈夫在惠民路那一带有什么关系人吗?”
女人摇着头:“没有哇。”
田春达带着部下来到了惠民路附近的贮煤场。一个警察带着捡到手提包的小女孩和女孩的母亲正在那里等候。
“小朋友,你是在哪儿捡到的呀?”田春达问。
小女孩用手一指说:“就在那儿。”
那个手提包原先丢在贮煤场栅栏边上。小女孩在这条路上走,路过这里的时候发现的。那里散有许多煤粉儿。
田春达和部下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环视着四周。吊车正在往货车上装煤。
“组长,到了深夜,这些噪音就全都没有了吧!”郝东说。
“是啊,我也在考虑这个问题哪。”
田春达在女孩拾到手提包的附近来回地走着,寻视着。一会儿,他在离遗失手提包的地点大约十步左右的地方停住了脚步。
“郝东,你看!”他用手指着地面叫到。
原来,倒塌的煤堆从栅栏中溢出来铺了一地。其中有一部分好像被什么人平整过,但还可以看出凌乱的痕迹。
“案件已经发生五天了,说不定原来的现场已经给破坏了吧。”田春达说。他又来到栅栏内的仓库左侧的办公室前,敲了敲玻璃窗子。里面有三个职员正在那里闲谈,听到响声一齐转过脸来。
田春达拿出了证件给他们看,问道:“十三号的早晨,这一带有没有什么变化?比方说,有没有人搏斗过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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